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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电子客票注意事项

2014年02月18日 12:04
  • 【退票事项】

    由于航空公司或旅客原因,旅客不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,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。旅客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“乘机联”和“旅客联”办理退票。国内航班退票只限在出票地、航班始发地、终止旅行地的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。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。国际航班退票应在原购票地点或者经航空公司同意的其它地点,并符合原购票地点和退票地点国家的法律及其他规定。  

    旅客自愿退票,除凭有效客票外,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要求退票,免收退票费。  

   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退票,免收退票费。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,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。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,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。  

    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取消、提前、延误、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,旅客要求退票,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,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,均不收取退票费。  

    旅客因病(包括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)要求退票,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,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,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,均不收取退票费。  

    【变更事项】

    旅客购票后,如要求改变航班、日期或舱位等级,航空公司及其销售代理人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。  

    航班取消、提前、延误、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,航空公司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。因航空公司的原因,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,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。  

    旅客要求改变航空公司,应征得原航空公司或出票人的同意,并在新的航空公司航班座位允许的条件下予以签转。  

    【遗失处理】

    旅客遗失客票,应以书面形式迅速向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。在旅客申请挂失前,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,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。  

    定期客票遗失,旅客在所乘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一小时前向航空公司提供证明后,航空公司可以补发原定航班的新客票。补开的客票不能办理退票。  

    不定期客票遗失,旅客应及时向原购票的售票地点提供证明后申请挂失。经查证客票未被冒用或冒退、待客票有效期(通常是一年)满后的30天内,办理退款手续。国际客票应在航空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办理。  

    【有效乘机证件】

    有效乘机证件种类包括: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武警警官证、士兵证、军队学员证、军队文职干部证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,港、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;外籍旅客的护照、旅行证、外交官证等;民航总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。  

    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乘机。  

    对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、伪造或变造证件、冒用他人证件者不予放行登机。  

    【报销凭证】  

    国内电子客票在成功出票的同时,也产生了被称为“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”的传统机票替代品,可以作为法定的机票报销凭证。  

    旅客购买国际机票时,正规的国际机票代理都会给旅客出具《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》,凭借这张发票旅客就可以报销国际机票。  

    此外,目前,机票代理大致可分为两种,一种是国内机票代理(二类代理);另一种是国际机票代理(一类代理),一般都有国内机票销售和国际机票销售许可。只有一类代理,才有资格出售国际机票,并出具国际航空专用发票。  

    提醒:旅客在订购国际机票时要留心代理商是否是一类代理,以免不能取得合法报销凭证。  

    除了在买电子客票时可以要求机票代理出具“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”,客户也可以在登机时像办理登机手续的柜台索要“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”,或者在登机后向机票代理提出邮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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